廣西南寧失信企業申報“守合同重信用”企業被拒
珍惜自身信用 才會贏得市場
本報訊 (何正君 李 曉)“您好,我想咨詢一下關于申報‘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的事情。最近,我們公司向市場監管部門遞交了相關申報材料,為什么最后沒有通過審核呢?”廣西一家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打電話向南寧市市場監管局信用監管科咨詢“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申報事宜。
信用監管科工作人員查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西)后得知,該企業不僅有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記錄,還有曾經被公安機關處罰的記錄,存在失信行為,不符合申報“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的條件。對此,該企業相關負責人解釋,公司之所以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是因為忘記按時年報,目前公司已經完成了補報,并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至于行政處罰,公司也已經按照公安機關的要求進行了整改。
面對企業對于這兩條記錄為何不能刪除的疑問,信用監管科工作人員回復:當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后,即使申請辦理移出,記錄也會一直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西)進行公示。《企業信用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政府部門要依法公示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的企業行政處罰信息;同時,《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主體信息管理辦法》規定,行政處罰信息自公示之日起屆滿3年的不再公示。由于該公司的行政處罰信息還在法定公示期內,因此不能刪除。
“一處違法,處處受限”。自2016年起,南寧市通過開展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加強企業信用監管。南寧市政府部門將對企業作出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檢查等信息,統一歸集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西),記入企業名下,為相關部門在開展政府采購、項目招投標、融資授信、評優表彰等工作,提供更多可參考運用的信息,有利于聯合懲戒機制的建立健全,促進相關監管部門從獨立監管向協同監管方式轉變,使企業更加重視自身誠信記錄,維護企業信譽。
監管部門指出,隨著信用監管工作的不斷深化,南寧市政府部門之間聯合監管合力逐步提升,企業只有加強誠信建設,珍惜自身信用,才會贏得市場,走得更遠。
《中國質量報》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