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實習記者 賈潤梅)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專利權質押登記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的實施,對規范專利權質押登記、促進專利權的運用和資金融通將發揮積極作用。
據了解,與原《辦法》相比,修改后的《辦法》在第六、第七、第十、第十一、第十三、第十四、第十六、第十九、第二十條等條款有較為重要的實質性修改,對其他條款內容進行了調整順序、精簡內容和規范表述的完善。
《辦法》主要條款修改內容包括4個方面:一是推行以承諾方式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第七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二十條);二是減少不予辦理登記的情形(第十一條);三是壓縮登記審查期限(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四是優化登記相關服務(第六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
近年來,專利質押融資已經成為盤活企業無形資產、破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重要舉措,有效支持了一批創新型企業發展。本次《辦法》的修改實施,將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放管服”改革,為知識產權部門開展更加規范、便利、高效的專利質押登記服務,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推動專利質押融資,促進“知產”向“資產”轉變。
《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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