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時拉出“黑名單”
《中部六省食品安全區域性高風險食品品種目錄確定參考指南》出臺
本報訊 (記者 秦海峰)為加強中部地區各省之間的食品安全風險預警交流工作,使《中部六省食品安全重大風險信息發布事前通報制度》更具有操作性,增強區域食品安全監管合力,山西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組織起草了《中部六省食品安全區域性高風險食品品種目錄確定參考指南(第一版)》(以下簡稱《指南》)。11月10日,經中部六省食品安全風險預警交流協作視頻會議一致通過后正式出臺。
高風險食品是日常監管中重點關注的產品。在長期工作實踐中,各地都是基于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實施細則》中確定的風險分類開展監管和抽檢工作的。國家層面的風險分類的科學性、普遍性毋庸置疑,但就中部區域或者各自省份而言,針對性又略顯不足。因此,在《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實施細則》的基礎上,探索制定更符合中部區域實際的高風險品種目錄,對于強化區域間協同管控風險,具有特殊的指導意義。
山西省市場監管局食品抽檢處處長楊麗峰介紹,在市場監管總局對風險分類的基礎上,中部六省食品安全復檢機構一體化和食品安全工作專家庫的建立,為形成區域間獨具特色的高風險食品品種目錄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撐,創造了合作條件。
《指南》共10條,其制定堅持“統一制定、統一公布、信息共享、結果互認”的原則,將20個品種納入《中部六省區域性高風險食品品種目錄(第一批)》。
區域性高風險食品是指在區域內食品抽檢工作中出現不合格率較高、或含有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不合格項目、或出現過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
區域性高風險食品目錄相關信息實施動態管理,由各省級市場監管局每年組織收集更新相關信息,由中部六省食品安全抽檢檢測專家庫專家評估,形成建議目錄。經中部六省食品安全風險預警交流聯席會議研究確定。聯席會議結束后3日內,由輪值省局根據聯席會議意見修定后通報其他省局。
確定區域性高風險食品品種的參考依據包括但不限于:本省食品安全抽檢中不合格率近3年較高或近3年呈上升趨勢的食品;檢出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禁用、停用農獸藥殘留超限量的食品;檢出非法添加物的食品;檢出不符合相應產品標準規定的致病菌的食品;檢出河豚毒素、麻痹性貝類毒素、諾如病毒等生物毒素超過監測項目參考值時的食品;檢出具有限量的食品添加劑、污染物、真菌毒素、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超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限量10倍(含)以上的食品;當年發生過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食品;其他存在問題的食品。
《指南》還要求中部六省市場監管部門應建立高風險食品目錄檔案,如實記錄高風險食品相關信息,加強高風險食品統一管控;應將確定的高風險食品品種,列入下一年度抽檢計劃,在中部六省區域范圍內重點監控;區域間食品安全承檢機構應當加強業務交流,定期交流高風險食品檢驗檢測方法,探索補充檢驗方法運用及課題項目研究,進一步提升區域間食品檢驗檢測能力。
《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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