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部門發文促進鄉村民宿高質量發展
把鄉村民宿打造成旅游業高質量發展和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標志性產品
本報訊 (記者 張文禮)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鄉村振興和服務“六穩”“六保”、深化“放管服”改革相關部署,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自然資源部、市場監管總局等10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鄉村民宿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從提倡低碳環保、完善標準體系、加強品牌建設、確保建筑質量等方面,明確鄉村民宿高質量發展重點任務,并提出優化證照辦理、加強人才培養等相關保障措施。
《指導意見》提出,要堅持生態優先、文化為根、以人為本、融合發展、規范有序的原則,豐富鄉村民宿產品,創新鄉村旅游業態,延伸產業鏈、拓展價值鏈,統籌發展和安全,加強質量監管,持續提升鄉村民宿安全保障能力。《指導意見》提出的發展目標是,到2025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規模適度、內涵豐富、特色鮮明、服務優質的鄉村民宿發展格局,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的平衡態勢更為明顯,更好滿足多層次、個性化、品質化的大眾旅游消費需求,鄉村民宿產品和服務質量、發展效益、帶動作用全面提升,成為旅游業高質量發展和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標志性產品。
《指導意見》明確的重點任務中,在完善規劃布局,優化資源開發方面,提出提升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水平,提高鄉村民宿的通達性、便捷度和舒適感,倡導低碳環保經營理念。在豐富文化內涵,加強產品建設方面,提出找準鄉村民宿發展定位,打造特色鮮明、類型豐富、品質優良、價格合理的產品體系,開展多元業態經營,打造鄉村旅游綜合體,有效發揮帶動效應。在引導規范發展,加強品牌引領方面,提出指導鄉村民宿經營主體落實相關公共安全責任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消防、食品、環境等公共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預案及必要的監測預警設施設備。鄉村民宿應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落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鄉村民宿建筑應符合國家有關房屋質量安全標準。推進實施旅游民宿國家、行業相關標準,培育一批鄉村等級旅游民宿。鼓勵各地在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和標準基礎上,因地制宜制定鄉村民宿建筑、食品、服務等地方標準。將鄉村民宿納入各級文化和旅游品牌建設工作,培育具有區域特征和地方特色的鄉村民宿品牌。在創新經營模式,帶動增收致富方面,提出在規劃布局、質量標準、建筑風格等方面加強對鄉村民宿的指導,鼓勵和引導村民參與經營服務,提升勞動技能,促進增收致富。
圍繞保障措施,《指導意見》強調,加強統籌協調,在規劃建設、規范管理、公共服務、環境營造、安全保障等方面同向發力,解決鄉村民宿發展中遇到的難點障礙問題。優化證照辦理,鼓勵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先行先試、創新突破,結合本地實際出臺鄉村民宿管理辦法,協調市場監管、公安、衛生健康、消防等相關職能部門明確證照辦理條件和流程。鼓勵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的領域的產品許可事項之外的,通過聯合審核、一站式辦理、多證合一、以備案代替發證、告知承諾制、信息共享等方式,優化證照辦理流程,為鄉村民宿經營者提供便捷、規范的證照辦理服務。完善支持政策,統籌農村供水保障工程、數字鄉村建設工程、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危房改造、農村垃圾污水處理、公共服務均衡配置等項目布局,拓展鄉村民宿經營主體融資渠道。加強人才培養,將鄉村民宿規劃設計、開發建設、經營管理和服務人員培訓納入相關各級鄉村旅游培訓計劃,為鄉村民宿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人才保障。
《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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