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臺首個行政復議領域地方標準
為法治政府建設升級提供標準化技術支撐
本報訊 (傅江平)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批準發布全國首個行政復議領域地方標準《行政復議服務保障規范》。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標準是全面提高行政復議工作標準化、精細化和科學化水平的創新之舉,將為深圳法治政府建設升級提供標準化技術支撐,開創行政復議服務工作新局面。
行政復議工作是法治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重要保障,歷來為深圳市政府高度重視。2020年10月印發的《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就提出支持深圳開展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工作。深圳市也將行政復議標準化建設工作納入深圳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和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組織研制行政復議深圳市地方標準。2021年9月,深圳市政府印發《深圳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明確,“打造行政復議深圳標準”。深圳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也迎來“任務書”和“時間表”,改革有了“施工圖”。
2020年11月,深圳市市場監管局下屬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與深圳市司法局簽署《研制項目合作協議》,合力在全國率先探索建立行政復議標準體系,為深入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先行一步。其后,根據GB/T 1.1-2020起草要求和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要求,標準名稱改為《行政復議服務保障規范》。標準編制組在參考國家及深圳市多項規范性文件的基礎上,結合深圳市、各區政府行政復議機構的實踐經驗,經過系統梳理行政復議服務工作,將《行政復議服務保障規范》劃分為案件辦理、文書撰寫制作、案件管理、人員管理及硬件設施4個部分,形成4個指導行政復議服務工作的“子標準”。
《行政復議服務保障規范第1部分:案件辦理》明確了行政復議案件辦理的術語和定義,以及案件受理、案件審理、文書送達、復議決定抄告、文書公開、案卷歸檔、指導與監督等各環節的要求;《行政復議服務保障規范第2部分:文書撰寫制作》規定了行政復議文書的分類、基本要求,決定類、通知類、函件類文書和其他文書等的結構、撰寫要求及范式;《行政復議服務保障規范第3部分:案件管理》規定了行政復議案件管理的總體要求、案號管理、案由管理、案卷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行政復議服務保障規范第4部分:人員管理及硬件設施》載明了行政復議服務工作的人員管理、硬件設施以及信息化建設等要求。
該標準在推出前,經過了反復論證修改,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深圳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及深圳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通過了專家評審、決策風險評估及合法性審查等程序。
據介紹,《行政復議服務保障規范》的出臺,標志著深圳通過標準化建設構建統一、科學的行政復議運作機制,在行政復議服務上實現“四統一”:統一辦案程序、統一文書格式、統一案件管理、統一服務保障配置。深圳市標準院相關負責人表示,《行政復議服務保障規范》地方標準研制是深圳市推動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的重點工作,也是深圳市重大行政決策事項之一。
該標準于8月1日實施,從案件辦理、文書撰寫制作、案件管理、人員管理及硬件設施建設等多個維度為深圳市行政復議服務工作提供統一的、具體的實施指引,進一步推動深圳市行政復議服務工作的規范化、精細化管理,有效支撐深圳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同時,該標準填補我國行政復議領域的標準空白,充分發揮深圳市創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示范作用,為全國行政復議工作提供可借鑒、可復制的實踐經驗。
《中國質量報》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