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吳曉紅 記者 張 華)近日從湖北省市場監管局獲悉,經湖北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聯合制發《關于開展第二屆湖北省食品安全突出貢獻政府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啟動評選表彰工作。
本屆食品安全突出貢獻政府獎(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政府獎)主要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評選出在食品安全戰線作出突出成績的10個集體和20名個人。授予食品安全政府獎的集體范圍為湖北省縣級以下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授予食品安全政府獎的個人范圍為湖北省黨政機關及其直屬單位從事食品安全工作的處級及以下工作人員,為食品安全作出突出貢獻的科研工作者、科普工作者、社區工作者、志愿者、企業人員等社會各界人士。
《通知》明確了申報食品安全政府獎集體的條件,包括“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贏得人民群眾廣泛贊譽的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在食品安全技術創新和科學研究中取得重大突破的科學研究機構、技術支撐部門”“在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企事業單位、社團組織”等;明確了申報食品安全政府獎個人的條件,包括“工作業績突出,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紀違法和失信行為”“在預防食品安全事故和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風險隱患,以及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方面作出突出成績,贏得人民群眾的廣泛贊譽”“積極開展食品安全科研和教學工作,有重大創新、發明或科研成果,在食品安全科研教學領域取得突出成績”等。
據介紹,評選表彰工作嚴格按照逐級推薦、初審、復審、社會公示、上報審核5個程序進行。同時,湖北省食品安全政府獎實行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對評選出的集體和個人,由省政府授予“第二屆湖北省食品安全突出貢獻政府獎”,對獲獎集體頒發獎牌,對個人頒發證書和獎金。
《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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