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孫 博 賀 芳)近日,從河南省許昌市產品質量安全技術和缺陷產品召回中心(以下簡稱“許昌市缺陷產品召回中心”)獲悉,該中心按照《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規定》,日前首次對該市下轄的長葛市某公司生產的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責令召回。
缺陷消費品召回是轉變政府監管職能、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一項重要工作。在年度工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河南省缺陷產品召回中心收集到長葛市某生產企業1條缺陷產品信息,經分析研判認定,該款手提式干粉滅火器由于產品采用非定性配件,導致產品達不到性能和結構的要求,不合格產品的缺陷可能導致噴射時間減少,滅火效果不佳,存在安全隱患。許昌市缺陷產品召回中心立即通知生產企業進行停產整頓,并告知下游經銷商停止銷售、在用消費者停止使用該批次產品,免費為消費者提供退貨、換貨或更換零部件服務,同時指導該企業對同批次100具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制定實施召回計劃。
相關企業在接到許昌市缺陷產品召回中心通知后,按照要求迅速實施召回,全面核查缺陷產品流向,在指定網站上發布了召回信息,對召回的產品進行銷毀,消除了安全隱患。許昌市缺陷產品召回中心在開展召回工作的同時,還深入涉事企業召開質量分析會,查找出現缺陷產品的原因,并及時督促其進行整改,完善企業管理制度,修改企業工藝流程,強化生產過程控制,細化在線產品監測等,把好出廠檢驗關口,確保產品質量穩定。
《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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