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根據《農業農村部關于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范圍和時間的通告》,2020年1月1日起,長江流域水生物保護區全面禁捕,在此期間,市場上流通的長江魚及其水產品均屬非法來源,任何人不得購買、銷售。
為了保護長江生態資源,維護生態平衡,貫徹落實禁止買賣食用長江魚鮮的規定,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全市水產、餐飲經營者以及消費者倡議:
拒絕野味,合法經營,不賣不買不食長江魚鮮;不以“長江”、“野生”等菜單、店招字樣或利用網絡、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誘導消費;堅決杜絕野味、長江野生魚鮮入店。
因為臨近長江流域,江南人過去的習俗是守著日子等魚的:正月菜花鱸、二月刀魚、三月鱖魚、四月鰣魚、五月白魚、六月鳊魚、七月鰻魚、八月鲃魚、九月鯽魚、十月草魚、十一月鰱魚、十二月青魚。近期,隨著疫情形勢趨緩,一些想嘗鮮的消費者又開始躍躍欲試;受市場需求驅使,個別經營戶也開始探索“地下銷售”的違規模式。
6月5日,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5起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案件,5名被告人因使用三層刺網等非法漁具,及電魚、炸魚等手段,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獲刑。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人士介紹,根據《農業農村部關于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范圍和時間的通告》等規范要求,長江流域水生物保護區全面禁捕期間,市場上流通的長江魚及其水產品均屬非法來源,任何人不得購買、銷售?!伴L江生態保護需要我們各部門加強聯動,對捕撈、運輸、銷售、餐飲等多環節進行監管。接下來我們將加大執法檢查和宣傳力度,確保長江‘禁漁’令行禁止?!?/p>
(供稿:江蘇省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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