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記者 朱文達)山東省是海參的主產區,也是海參制品(干海參、鹽漬海參、即食海參)的生產消費大省,形成了養殖、加工、銷售較為完整的產業鏈,并涌現出了一批享譽市場的品牌。但是仍存在著個別海參生產者加工工藝不規范、標簽標識不齊全、虛假標注原料海參產地,經營者銷售“三無”海參制品等問題。為了凈化全省海參生產經營市場環境,創樹山東海參優質品牌,實現海參產業高質量發展,近日,山東省市場監管局印發《關于規范海參制品生產經營的通告》,從生產、經營、監管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強化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責任意識,督促依法生產經營,提升質量安全水平,確保“舌尖上的安全”。
規范海參制品的生產行為。海參制品生產企業應當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小作坊應當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記證,未經許可不得從事海參制品生產加工。海參制品生產者要嚴把四個關口。一是嚴把海參入廠關,嚴格進貨查驗,建立進貨查驗記錄;二是嚴把生產過程控制關,要嚴格按照執行標準和許可申報的工藝流程組織生產,建立加工投料記錄和成品銷售臺賬;三是嚴把產品出廠檢驗關,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成品出廠檢驗,檢驗合格方可出廠銷售;四是嚴把標簽標識關,出廠的海參制品應當有包裝,標簽標識要符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
規范海參制品的經營行為。海參制品經營者應當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未經許可不得從事海參制品經營活動。海參制品經營者要嚴把兩個關口。一是嚴把進貨關,建立進貨查驗記錄,規范進貨渠道,嚴禁采購來源不明、無標簽標識的產品;二是要嚴把標簽標識關,銷售散裝海參制品,應當在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嚴禁經營無標簽標識的海參制品。
加強海參制品監管。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繼續加大對海參制品的監督檢查和抽檢監測,嚴肅查處虛假標注、摻雜摻假等違法行為。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