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浙江省臺州市臨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市人民檢察院提供的信息,對當地一家違法使用“土八路海鮮燒烤”字號名稱的個體經營戶作出了行政處罰。
依據《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個體工商戶名稱不得含有“有損于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內容和文字。
八路軍,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前身之一,而“土八路”系抗戰時期敵人對我黨領導的抗日游擊隊、敵后武工隊等非正規武裝力量的蔑稱。
燒烤店取名“土八路”明顯違反公序良俗,“八路”作為集體名稱也不宜使用在個體工商戶名稱中。把“土八路”作為字號名稱,一定程度上損害了為抗日戰爭作出巨大犧牲和貢獻的八路軍形象,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據調查:
該燒烤店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是符合規范的名稱,經營者潘某在實際經營中,并未使用登記名稱,而是擅自在店面的門頭招牌等處使用“土八路海鮮燒烤”的字號。
臨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后,立即責令潘某將所有“土八路”字樣去除,當晚8點,“土八路”字樣已全部進行遮蓋處理。




店鋪招牌被處理前后對比
執法人員告知潘某,店鋪的實際經營名稱要與注冊登記名稱相一致,并對其進行了愛國主義教育,使其深刻明白“八路軍”三個字的含義,告誡不得以任何措辭、手段抹黑。潘某當場表示自己雖然沒有惡意,但通過教育認識到了自身錯誤,今后一定規范使用字號名稱。
溫馨提示:
企業、個體戶的字號名稱必須依法登記、規范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不得使用未經核準登記的名稱,如果違反規定隨意使用,不但要承擔行政法律責任,還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商號權、商標權,要承擔侵權責任。
(來源:臨海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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