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1月25日,云南省昆明市市場監管局在全市市場監管系統推行容錯糾錯柔性執法“五張清單”,營造有溫度、有力度的“軟+硬”“柔+剛”“寬+嚴”的監管機制,在管好市場的同時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為昆明市建設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和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容錯糾錯柔性執法“五張清單”即免于行政處罰事項清單、從輕行政處罰事項清單、減輕行政處罰清單、從重行政處罰事項清單、免于行政強制事項清單。
“五張清單”涉及質量監管、醫療器械、食品經營、藥品經營、化妝品經營、不正當競爭、合同違法、價格違法等8個市場監管行政執法領域共54項。“五張清單”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堅持“處罰+教育”“教育+強制”的原則制定,明確規范適用程序、規范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具體執法行為,糾正處罰畸輕畸重等不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對于輕微違法行為和從輕、減輕的一般違法行為,力求通過實施政策輔導、警示告誡、規勸提醒、走訪約談、行政指導、行政建議等柔性措施,在法定權限范圍內給予市場主體容錯糾錯空間,幫助和促使市場主體自覺糾正違法行為,促進市場主體依法依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營造公平正義的法治營商環境。
“五張清單”嚴把安全底線,排除可能涉及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事項,如發生涉及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將按照“四個最嚴”要求依法嚴管。
“五張清單”對違法行為類型、適用條件以及適用的法律法規依據做了明確規定,統一執法標準,方便執法人員“照單”實施,增強了可操作性。同時,市場主體也要主動學法守法,才能享受到“清單”釋放的深情暖意。(供稿:云南省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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