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近日,日立電梯(中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因違規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安徽分公司竟將維保業務轉包
滁市監罰﹝2022﹞11號披露,日立電梯(中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將電梯維護保養業務轉包,其行為涉嫌違反了《安徽省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依據《安徽省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應予處罰,建議立案調查。
滁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最終對該公司罰款1.2萬元。
《安徽省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三)款:禁止電梯維護保養單位將維護保養業務轉包或者分包。《安徽省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四)項:將維護保養業務轉包或者分包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在2018年,該公司還因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電梯維護保養被六安市裕安區市場監管局通報。
公開資料顯示,日立電梯(中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負責人為梁嘉敏。經營范圍包括銷售總公司生產的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雜物梯、立體停車場、其他升降梯及其零部件;并為以上項目提供安裝、維修保養和改造。以及電梯技術培訓和咨詢服務。
廣西分公司存在四項問題被要求整改
中國質量新聞網還注意到,日立電梯(中國)有限公司除了安徽分公司因違規被罰,其廣西分公司此前因存在多項問題被市場監管部門要求整改。
據悉,今年2月,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關于2021年第四季度電梯安裝改造修理單位安全監察情況的通報中顯示,日立電梯(中國)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欽州維保點存在以下問題:質量保證體系文件未完整;一梯一檔電梯施工技術檔案未完善;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標準未按新版本更新;未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
該局要求,有關市場監管部門要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實行閉環管理,督促被通報的電梯安裝改造修理單位及時整改;按《廣西壯族自治區電梯施工單位信用分類監管實施辦法(試行)》有關規定進行信用扣分;要根據違法事實和整改情況,依法對相關電梯安裝改造修理單位予以查處。
據了解,日立電梯(中國)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負責人為楊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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