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進一步優化消費環境,持續激發消費潛力與活力,近日,廣西柳州市市場監管局出臺《柳州市線下無理由退貨指引》(以下簡稱《指引》)。
《指引》共26條,包括開展無理由退貨的目的依據、范圍、原則、承諾內容、商品完好的判定標準、退貨程序和要求、監督管理等內容。
實施原則——線下購物無理由退貨承諾活動應堅持政府鼓勵倡導、經營者自愿承諾、承諾即受約束原則。
適用范圍——在柳州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合法經營主體資格的線下實體經營者均可參加。從事相關服務的經營者為消費者提供無理由退訂服務的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經營者告知義務——承諾無理由退貨的經營者應當公開展示市場監管部門統一制作的“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統一標識,并將承諾內容、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范圍、退貨條件、退貨時限、退貨流程以及相關說明等,以張貼、懸掛、擺放、電子屏等形式在營業場所醒目位置明示。
無理由退貨的條件和程序——規定了退貨時限、商品完好標準及不完好標準、返款方式、運費承擔及排除適用的情形。鼓勵同品牌連鎖實體店、廠方直營實體店、商場和超市等推行異地異店無理由退貨服務承諾。
監管要求——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應當建立《無理由退貨單位動態名錄庫》,實行動態管理。對不履行承諾或停止營業的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將從《無理由退貨單位名錄庫》中移除,并予以公布。(通訊員 何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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