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上海市嘉定區應急管理局公示了對江蘇二十六渡機電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圖源:上海市嘉定區應急管理局)
江蘇二十六渡機電工程有限公司存在的主要違法事實為:施工現場未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健全且未認真落實,對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流于形式,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缺失,未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對監理單位、總包單位指出的問題隱患未落實整改,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條第一款、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上海市嘉定區應急管理局予以該公司罰款人民幣肆拾伍萬元整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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