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推動東莞市高質量發展,持續改善全市大氣環境質量,強化燃煤電站鍋爐排放控制和管理,東莞市人民政府發布〔2024〕13號通告,調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禁止燃用的燃料類別,強化禁燃區環境管理。廣東省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東莞檢測院積極按照市政府的通告要求,技術助力燃煤電站鍋爐低氮改造工作。
一是明確要求,廣泛宣傳。東莞檢測院積極向燃煤電站鍋爐使用單位及安裝改造單位進行廣泛宣傳,讓其明確相關政策要求:單臺出力35蒸噸/小時(含)至65蒸噸/小時(含)的自備電廠鍋爐應執行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單臺出力65蒸噸/小時以上的自備電廠鍋爐應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或改燃清潔能源,或停用等。
二是編制指引,優化流程。為方便前來報檢的燃煤電站鍋爐安裝改造單位明確辦理流程,東莞檢測院精心編制了詳細的報檢工作指引并在院官網公布,包含辦理程序、所需準備的技術資料以及檢驗聯系流程等,通過優化報檢流程,提升低氮改造工作的服務質量。
三是組織人員,開展檢驗。組織檢驗人員科學制定燃煤電站鍋爐低氮改造檢驗計劃,從資料審查到現場檢驗,依法依規,嚴格把關,認真完成低氮改造檢驗任務。春節假期期間,安排檢驗人員加班加點配合開展低氮改造檢驗工作,確保企業節后順利復工復產。目前,東莞檢測院已完成6家企業共8臺燃煤電站鍋爐低氮改造驗收工作。
四是落實整改,消除隱患。發揮技術支撐作用,指導使用、安裝改造單位對低氮改造檢驗過程中發現的隱患問題進行整改,確保隱患徹底消除,保障燃煤電站鍋爐的安全運行。同時,對檢驗過程中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問題,及時報送至市市場監管局。
東莞檢測院將繼續按照東莞市政府的通告要求,廣泛宣傳政策,優化報檢流程,依法依規檢驗,落實隱患整改,推進市內燃煤電站鍋爐低氮改造工作,為推動東莞市高質量發展,改善全市大氣環境質量作出貢獻。(盧梓健)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