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記者 徐遠官) 近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江蘇省市場監管局、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安徽省市場監管局、江西省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長三角質量提升示范試點建設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提出聚焦長三角區域特色產業和產品質量提升,相關地級市(區)市場監管局圍繞示范試點建設,細化建設方案及內容,量化建設目標和任務,力求在2-3年內取得階段性成效,到“十四五”期末取得明顯成效。
《工作方案》提出合作共建、問題導向、力求實效三大基本原則,強化企業質量主體地位,精準有效施策,解決一批突出共性質量問題,補齊一批質量短板,推動長三角區域相關產業和產品質量提升。同時明確五大工作目標:
一是建立長三角質量提升合作機制。通過長三角質量提升示范試點建設,加強長三角地區省級、地級市(區)市場監管局溝通交流,研制長三角質量提升示范試點建設指南,組織開展長三角區域質量競爭力評價、質量發展指數測算、重點產品質量攻關、質量提升模式提煉等,推動長三角質量提升一體化發展。
二是建立長三角質量技術交流機制。通過長三角質量提升示范試點建設,深化長三角質量技術交流,組織開展長三角區域質量專家學術成果交流、質量獎獲獎企業卓越質量實踐分享、質量技術基礎協同服務應用交流等,為長三角質量提升提供有力技術支撐。
三是建立長三角質量人才培育共享機制。通過長三角質量提升示范試點建設,建立完善長三角質量專家庫,舉辦長三角首席質量官培訓,開展長三角在線質量教育等,推動質量教育進黨校、進高等院校、進職業院校,探索建立質量專業技術人才評價制度等,實現長三角質量人才共享。
四是建設一批長三角高質量發展樣板。通過長三角質量提升示范試點建設,推動長三角綠色農業、有機農業、特色農產品質量提升;有色金屬、稀土、現代家具等傳統優勢產業質量提升;新能源汽車、人工智能、通信、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轉型升級;以及長三角醫療養老、電子商務、物流、旅游等服務產業質量提升,著力打造全國質量發展新高地。
五是推出一批長三角質量提升標桿企業。通過長三角質量提升示范試點建設,總結提煉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義的長三角質量提升模式,推出一批質量優、品牌強、創新佳、效益好的質量標桿企業,帶動供應鏈、產業鏈中小企業質量提升。創新質量治理模式,推動政府、企業、行業、技術機構、質量專業組織等實行質量共治,推動區域高質量發展。
在試點建設條件方面,《工作方案》明確提出四大條件,如試點區域、企業近三年未發生過區域性、系統性、行業性重大質量安全事件,未發生社會影響惡劣的相關重大違法違規事件;試點區域行業特色鮮明、產業集聚優勢明顯、產品特色突出,具有一定規模和技術水平及較強核心競爭力,在當地及長三角產業發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等等。
《工作方案》對長三角各省級市場監管局、相關地級市(區)市場監管局提出了要求。長三角各省級市場監管局要加強組織領導,共同建立健全推動長三角質量提升示范試點的組織體系和工作機制;長三角相關地級市(區)市場監管局要加強對示范試點項目中小企業質量管理幫扶,組織開展先進質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推廣,引導企業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提高人員質量素質及質量水平;要會同相關行業組織、技術機構創新質量基礎設施服務內容及方式,加強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質量基礎設施資源整合聚集和開放共享,探索實施質量基礎設施跨區域服務,為質量提升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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