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機動車排放檢驗中發現的違規行為法規適用問題,市場監管總局日前作出回復。

問:
作為基層監管人員,在執法中發現:在進行機動車排放檢驗時,個別機構將本應該采用加載減速法實施尾氣檢測的機動車,利用自由加速法進行尾氣檢測,該違規行為應該按照《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進行處罰,還是按照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處罰?
總局回復:
根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檢驗檢測機構違反第八條第一款、未按照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的樣品管理、儀器設備管理與使用、檢驗檢測規程或者方法、數據傳輸與保存等要求進行檢驗檢測的,依據第二十五條第一款進行處罰。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存在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之一,并且數據、結果存在錯誤或者無法復核的,屬于不實檢驗檢測報告,依據第二十六條第一款進行處罰。相關具體條款適用問題需依據監管執法中查實的案情及證據材料進行綜合判斷。
回復部門: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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