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11月17日,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60期。通告稱,對21大類食品1164批次樣品進行了監督抽檢,有21批次樣品不合格。這其中就包括青島雙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花生醬。
花生醬過氧化值超標
通告顯示,青島市城陽區光大超市棘洪灘店銷售的標稱為青島雙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花生醬(規格型號:300g/瓶,生產日期:2020/12/6)經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檢驗發現,其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青島雙寶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國家加工食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山東)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初檢結果:0.84g/100g,復檢結果:0.42g/100g。標準值:≤0.25g/100g。

青島雙寶食品有限公司官網截圖
據了解,過氧化值是油脂酸敗的早期指標,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過氧化值超標的食品一般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但長期食用過氧化值嚴重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花生醬》(QB/T 1733.4—2015)中規定,花生醬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25g/100g。花生醬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經被氧化,也可能與產品在儲運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去年因食品質量問題被罰近15萬元
本網注意到,該公司曾在去年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罰款金額:148000元,沒收違法所得:596.14元。
據悉,2020年10月10日,山東省市場監管局對標識青島雙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花生醬”(生產日期:2020-5-26,規格型號:300g/瓶)進行了監督抽檢,檢驗結論為過氧化值項目不合格。2020年11月11日,執法人員將上述“花生醬”《檢驗報告》送達該公司。該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復檢申請,經復檢,結果仍為不合格。
2020年11月5日,山東省市場監管局對標識該公司生產的“調和麻汁”(生產日期:2020-10-9,規格型號:300g/瓶)進行了抽檢,檢驗結論為黃曲霉毒素項目不合格。2020年11月25日,執法人員將上述“調和麻汁”《檢驗報告》送達該公司。該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結果仍為不合格。
公開資料顯示,青島雙寶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2月,注冊資本500萬元。法定代表人王德勇。經營范圍包括生產、銷售調味料、食用植物油、炒貨及堅果制品:半固態(醬)調味品:花生醬(QB/T1733.4);芝麻醬(LS/T3220);調和芝麻醬(Q/QDSB0001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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