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近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布了楊洋與北京更美互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判決書顯示,2015年6月30日至2020年6月8日,被告北京更美互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更美互動”)在其微信公眾號發布了題為《怎么才能嫁給楊洋!?》《傳黃軒戀過楊洋EX,變臉網紅要統治全宇宙的男神了》《楊洋、靳東這種“正劇臉”讓他們晚紅10年!》《宋茜為什么能搭上楊洋?這就是傳說中的挑花臉啊!》等7篇文章,被告更美互動在涉案文章中使用了原告楊洋24張肖像,包括影視劇截圖、劇照、生活照等。文章中包含微信二維碼、“更美”APP推廣、醫美產品介紹推廣等信息。
原告楊洋訴稱,被告更美互動在涉案文章中未經原告楊洋同意擅用其肖像,旨在利用原告楊洋肖像價值進行商業宣傳,涉嫌嚴重侵犯原告的肖像權。
據悉,涉案文章配圖含有原告楊洋肖像的照片,原告楊洋的肖像能夠清晰識別,一般社會公眾能夠將其與原告楊洋的相貌特征相聯系。被告更美互動發布的涉案文章及配圖,意在吸引社會公眾關注,吸引潛在客戶。故被告更美互動未經原告楊洋許可使用其肖像的行為侵犯了楊洋的肖像權,應當承擔停止損害、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責任。
判決書顯示,本案判決結果為,被告更美互動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在其微信公眾號“更美研究所”連續十日登載聲明,向原告楊洋賠禮道歉;被告更美互動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賠償原告楊洋經濟損失40000元。
天眼查數據顯示,更美互動成立于2014年,為完美互動香港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值得注意的是,該公司因侵犯肖像權此前還被楊穎、周冬雨等明星起訴。另外,2019年至2020年,更美互動還三次成為被執行人,被執行總金額近10萬元,執行法院均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更美互動官網信息顯示,該公司旗下更美App是專業醫美平臺,提供整形、微整形、齒科、眼科、抗衰老等消費醫療服務。更美App多年來陸續推出了美購、更美AI、視頻面診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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