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如果你在電商平臺下單的是一件知名品牌服裝,收到貨后滿懷欣喜地拆包,結果發現該商品是被“倒賣”的“自主”品牌,你會是什么感受呢?
買到“二手貨”
近日,消費者呂先生向中國質量新聞網反映,2021年10月24日在快手平臺“旋風運動潮流的小店”(以下簡稱“旋風小店”)花288元購買一件宣稱為The North Face?北面秋季新款的拼接夾克,到貨后,他發現這件衣服并非正品貨。

呂先生說,到貨后他發現這件衣服的發貨地址與旋風小店店鋪頁面描述的發貨地址不同。這讓他心生疑惑。隨后,他向快手平臺客服反映情況,客服建議他退貨退款。但是他申請退貨退款后,旋風小店的賣家不同意,并把從某電商平臺“青春大板”店鋪下單的截圖發給他,意思是想說明這家店鋪的賣家也不同意退款。

看到這張“青春大板”店鋪下單的截圖后,呂先生才明白,自己買的這件衣服是“二手貨”。這件衣服是旋風小店的賣家從“青春大板”店鋪以129元的價格購買后再以288元的價格“倒賣”給他的。
維權被賣家拉黑
公開信息顯示,北面(品牌)一般指The North Face?樂斯菲斯,美國著名戶外品牌,成立于1966年。
呂先生出示的服裝吊牌信息顯示,這件衣服的吊牌上印有The North Face?以及貌似代表“貨號”的幾行英文信息,但沒有任何中文標識。《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等。


業內人士表示,賣家有責任有義務標注產品的生產廠家、品牌名稱、生產廠址、聯系電話等信息,消費者可根據這些信息對產品進行核實。如果賣家宣稱銷售的是The North Face?北面品牌,但連產品的標識,聯系方式都沒有,那肯定不是(正品)。
呂先生說,談到這款產品的真偽問題,“旋風小店”的賣家就一口咬定是“自主”品牌。不但不同意退貨退款,還將他拉黑。

涉嫌銷售仿冒品的店鋪
中國質量新聞網查看“旋風小店”店鋪詳情發現,該店鋪以銷售服裝和鞋為主。截至目前,該店鋪的購物星級是三星半,商品質量為4.50(低),經營地址是福建省泉州市。
值得注意的是,該店鋪銷售的一些商品存在仿冒之嫌。比如,一款名為“黑白熊貓的運動鞋”明明印有“耐克”的標志,卻在購買須知里強調:本店商品不涉及任何品牌,我們賣的是款式,圖案花紋代表印花裝飾,不代表任何品牌。


此外,該店鋪還指出,下單即為默認已知悉,吃貨請繞行,如有發生本店會抗爭到底。

快手:有鑒定報告才能核實
被賣家拉黑后,呂先生就一直找快手平臺溝通此事。呂先生說,快手客服表示,“他們知道這件衣服就是‘自主’品牌,但一定要有產品鑒定報告才進行賠償。目前他說的這些不能證明這件衣服是假貨。”
中國質量新聞網從快手客服了解到,快手方面要求呂先生提供CMA/CNAS資質的鑒定報告,如果能證明這件商品是假貨,肯定會幫助他處理假貨的問題。或者,呂先生讓品牌方出具一份證明也可。
賣家已經承認這件衣服是“自主”品牌,消費者也將相關舉證資料發送給快手平臺,還要什么假貨證明?快手客服表示,“之前跟消費者接線溝通的是假貨的問題,商家如果說這件衣服確實不是(宣稱)品牌,那是屬于夸大宣傳與商品描述不符的問題。不管是什么商品,假貨必須有鑒定報告我們才能核實這件衣服確實是假貨或是材質有問題。不然,賣家那邊也沒辦法交代。”
專家:快手平臺明顯是不負責任
顯而易見的事情,但快手平臺非要呂先生拿出鑒定報告才算數!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表示,肉眼就能判斷出是假貨,還讓消費者出具鑒定報告,快手平臺這是明顯的不負責任,這是增加維權成本和維權難度,為難消費者。另外,對于這款產品的質檢報告,快手平臺和商家也有責任提供,產品有出廠合格證才能銷售,如果沒有這些,消費者當然可以說這個產品是假貨。
對于“旋風小店”銷售的產品是否有相關鑒定報告,以及該店的相關資質問題,快手客服的說法是,沒有權限查看。不過,快手客服也強調,能夠在平臺上銷售商品,快手肯定會進行層層的篩選、審核、注冊的。但對于是否可以舉例說明快手會進行哪些資質審核時,快手客服一陣沉默后表示,“抱歉,對商家的資質確實懂得不是很多”。
陳音江表示,商家在快手平臺上銷售產品,商家要有入駐證明,要符合經營者的資質。商家銷售的既然是The North Face?北面品牌服裝,那商家是否有該品牌的進貨渠道,這些快手平臺要去查證;對于消費者反映的問題,以及這款產品的真偽,快手平臺有責任去調查了解真實的情況。作為平臺,有入駐審核的責任,有日常管理的責任,有遇到消費投訴及時采取措施的責任。如果明顯發現問題,還繼續讓商家銷售,這是放任商家(售假)的行為;如果發現商家在平臺上售假,仍然不采取任何措施,可能要承擔連帶責任。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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