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表。涉及廈門市思明區兩好食雜店涉嫌違規銷售檳榔被罰款1100元。
序 號 | 處罰決定書 文 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 名稱或違法 自然人姓名 | 違法企業 組 織 機構代碼 |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 主要違法 事 實 | 行政處罰 的種類 和依據 | 行政處罰 的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處罰 決定的機關 名稱和日期 | 備 注 |
1 | 廈市監處罰〔2022〕26號 | 廈門市思明區兩好食雜店涉嫌違規銷售檳榔案 | 廈門市思明區兩好食雜店(郭建良) | 92350203MA30TXCL94 | 郭建良 | 當事人購進食品時未查驗留存供貨商證照、食品合格證明文件。 當事人從事檳榔制品銷售。 | 1.當事人從事檳榔制品銷售的行為違反了《廈門市禁止生產、銷售和食用檳榔的規定》第二條第一款,根據該規定第三條,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罰款1100元。 2.當事人未查驗供貨者的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依據該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責令當事人改正,給予警告。
| 當事人應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交至市場監督管理機關罰款代收機構。到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本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并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日期:2022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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