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信用中國網站顯示,近日,乘勝(東莞)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截圖來源:信用中國網站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當事人不是廣東省開展鐵皮石斛、西洋參、靈芝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管理試點生產單位,沒有經過安全性評估,擅自添加“鐵皮石斛”“西洋參”等原料生產“石斛西洋參燉雞湯”。從2022年5月20日起,當事人共生產“石斛西洋參燉雞湯”合計4171盒,銷售單價:23.9元/盒,產品貨值99686.9元。已銷售給天虹數科商業股份有限公司99盒,違法所得2366.1元。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條“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生產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應當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交相關產品的安全性評估材料……”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八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生產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的規定,對當事人處以以下行政處罰: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2366.1元;沒收違法生產的產品“石斛西洋參燉雞湯”共4072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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