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預訂婚宴酒席時,商家一般都會向消費者收取押金。如果酒席不能如期舉行,押金能不能退?又該如何找商家要求退還押金呢?
網名“愛你如初”的網友說:“我為了舉辦婚禮在酒店預訂38桌婚宴,預先交納10000元押金,余款在最終結算時支付。后來因各種原因,婚宴取消了。我要求酒店退還全部押金,但酒店表示‘若客方無故取消預訂席位、包間,所交納的押金均不予退還’,因此不同意退款。”
押金是民間交易過程中習慣采用的一種方式,在合同不能順利履行時,通常由受領押金的一方以抵扣押金的方式解決違約糾紛。但是,鑒于我國現行法律既未明確承認也不禁止押金方式,因此如出現違約行為,仍需依據合同雙方的具體約定確定押金退還、具體退還金額等事宜。
就本案而言,在消費者提出婚宴需求并給付押金、酒店確認消費者的需求并受領押金以后,無論雙方是否簽有書面合同,消費者與酒店在實質上都已就婚宴事宜達成協議,在法律上已形成合同關系,因此雙方均有義務遵守協議中的相關約定。
咨詢中消費者提及的取消婚宴的“各種原因”,如果出于消費者一方的各種原因,則屬于單方面違約,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的規定,消費者需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但押金的具體抵扣金額需依據合同中約定的違約條款來確定。
綜上,首先核實消費者與酒店是否曾以書面合同、支付憑證或口頭承諾等方式,對押金退還和抵扣事宜進行過事先約定。如是,可依約定處理;如否,可要求酒店提供實際發生的損失憑證,并據此與酒店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則需備齊付款憑證、聊天記錄、合同協議等證據,盡快致電酒店所在地的12345熱線尋求幫助。(來源:廣州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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