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5月16日,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北京亞楠容悅醫療美容診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京海市監處罰〔2023〕8334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海市監處罰〔2023〕8334號 | |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北京亞楠容悅醫療美容診所有限公司 |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110108MA008FW48G |
| 工商注冊號 | 110108022097867 |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
| 稅務登記號 | —— | |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 | |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 |
| 相對人證件號碼 | —— | |
| 法定代表人 | 何佳儀 | |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18)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18)第四十六條 | |
| 違法事實 | 經查,當事人主要從事醫療美容服務。當事人稱其依法取得衛健委醫療機構許可證,經依法延續,目前有限期限至2026年。許可項目有:醫療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膚科/麻醉科。 再查,當事人稱其在大眾點評平臺發布淡斑套餐“水光補水”廣告,廣告存在“醫學淡斑”、“微信私約”等字樣及一美女形象的圖片,附有價格等的內容。當事人稱上述淡斑套餐主要分2項。第一項是“水光補水”,系進行微針治療后涂抹第二類醫療器械“綻美婭”。第二項是“無針補水”,系進行超皮秒治療后涂抹化妝品,其依法依規開展醫療美容服務活動,未存在注射化妝品或違反適用范圍適用醫療器械情況。當事人稱評論區系消費者自由發言評論,其并不了解相關情況,評論者亦沒有留存聯系方式,其無法核實情況,認為上述評論可能指的是做水光補水項目時進行的微針治療。當事人自承上述內容不是真實情況,特別是其中對項目的介紹,其實水光補水項目是采用涂抹“綻美婭”。出現上述情況系其負責該方面的員工工作不夠細致認證,粘貼上傳錯誤信息所致。 又查,當事人稱其在新 氧平臺發布“線雕”廣告,廣告存在“全臉埋線提升”、“埋線抗衰”、“微信私約”等字樣及一美女形象的圖片,下有價格等的內容,“線雕”是醫美行業通用術語。當事人自承上述內容不是真實情況,出現上述情況系其負責該方面的員工工作不夠細致認證,粘貼上傳錯誤信息所致。 又查,當事人稱其在新 氧平臺發布“進口瘦臉”廣告,廣告存在“院長親診”、“進口瘦臉”等字樣及一美女形象的圖片,附有價格等的內容。當事人稱上述廣告宣傳的醫療美容服務采用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系經審批的合法進口藥品。當事人自承上述內容不是真實情況,出現上述情況系其負責該方面的員工工作不夠細致認證,粘貼上傳錯誤信息所致。 又查,當事人稱其在悅美平臺發布“抗衰”廣告,廣告存在“熱超抗衰1+1”、“全層緊致提升”等字樣及一美女形象的圖片,附有價格等的內容。當事人自承上述內容不是真實情況,出現上述情況系其負責該方面的員工工作不夠細致認證,粘貼上傳錯誤信息所致。 又查,當事人稱其在美 團平臺發布“超級抗衰”廣告,廣告存在“超級抗衰1+1”、“深度緊致提升”等字樣及一美女形象的圖片,附有價格等的內容。當事人自承上述內容不是真實情況,出現上述情況系其負責該方面的員工工作不夠細致認證,粘貼上傳錯誤信息所致。 又查,當事人稱其在悅美平臺發布“超級抗衰”廣告,廣告存在“官方認證儀器”、“微信私約”等字樣及一美女形象的圖片,附有價格等的內容。當事人稱其上述廣告中“官方認證”、“廠家認證”等內容是真實的,其儀器半島超聲炮(行業通稱)是通過廠家正規渠道購買并培訓認證的,上述認證可通過半島醫療網查詢。 又查,當事人稱上述所有廣告發布時間均為2022年6月初至2022年12月左右,具體時間記不清了。當事人稱上述所有廣告均為擴大醫療服務銷售,吸引消費者發布上述廣告,上述所有廣告均系宣傳其醫療美容服務項目。當事人稱上述所有廣告均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或相關部門批準。當事人稱上述所有廣告閱讀量已經無法統計了。關于上述廣告所宣傳的服務項目銷售量,因下架和有直接到現場的消費者,故銷售量已經無法統計了,上述所有廣告并未在其他廣告媒介進行上述廣告投放。當事人稱上述所有廣告只有制作費用,系經朋友介紹委托個人進行了上述所有廣告制作,每個廣告制作費用為497.5元。 綜上,當事人已構成涉嫌發布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其他情形的虛假廣告的行為和未經審查,擅自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和保健食品廣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進行審查的其他廣告的涉嫌違法行為。 |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18)第五十五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18)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十四)項 |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 處罰內容 | 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14925元; | |
| 罰款金額(萬元) | 1.4925 |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 |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5-16 | |
| 處罰有效期 | 2099-12-31 | |
| 公示截止期 | 2023-08-16 | |
| 處罰機關 | 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 備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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