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5月18日,福州市長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3年食品生產流通環節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第7期)。

福州市長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生產流通環節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第7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和《食品召回管理辦法》等規定。現將我區生產流通環節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福州市長樂區漳港全農食品直銷配送站銷售的蔥
(一)抽檢基本情況。受福州市長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對福州市長樂區漳港全農食品直銷配送站銷售的蔥(購進日期:2023-03-16)進行復檢,檢驗結論:蔥中氧樂果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現場檢查情況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2023年4月19日,我局執法人員向福州市長樂區漳港全農食品直銷配送站現場送達了檢驗報告并進行現場檢查,未發現同批次蔥。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況。我局依法監督該企業立即停止經營并召回不合格食品。該企業依法主動暫停經營不合格食品,對已銷售的不合格食品主動采取召回措施。
二、福州市長樂區漳港全農食品直銷配送站銷售的四季豆
(一)抽檢基本情況。受福州市長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對福州市長樂區漳港全農食品直銷配送站銷售的四季豆(購進日期:2023-03-16)進行復檢,檢驗結論:四季豆中乙酰甲胺磷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現場檢查情況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2023年4月19日,我局執法人員向福州市長樂區漳港全農食品直銷配送站現場送達了檢驗報告并進行現場檢查,未發現同批次四季豆。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況。我局依法監督該企業立即停止經營并召回不合格食品。該企業依法主動暫停經營不合格食品,對已銷售的不合格食品主動采取召回措施。
三、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市場監管部門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福州市長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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