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北京中以海德醫學研究有限公司。具體信息如下: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市監處罰〔2023〕206號 | |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北京中以海德醫學研究有限公司 |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110105MA021EWN43 |
| 工商注冊號 | 110105030745153 |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
| 稅務登記號 | —— | |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 | |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 |
| 相對人證件號碼 | —— | |
| 法定代表人 | 仇思念 | |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18)第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21)第十一條第二款 | |
| 違法事實 | 經查,當事人于2022年12月10日在其微信小程序“中以海德holyhaid”中以每盒298元的單價上架了“阿東液體口罩”,該產品由當事人向廣州東方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購進,購進4800盒,購進價格為每盒60元,截至調查終結,當事人共銷售上述“阿東液體口罩”292盒。當事人為了更好的銷售其產品,同日在其微信小程序“中以海德holyhaid”中發布了由廣州東方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相關廣告頁面,在其廣告頁面中,有“可以中和多種變異株”的宣傳內容.經核實,當事人提供了深圳市第三人民醫院出具的《深圳市第三人民醫院BSL-3實驗室實驗報告》,實驗對象為OmicronBA.4,正式報告日期為2022年10月13日;武漢大學ABSL-III實驗室出具的《ABC-5100抗體MR14對SARS-CoV-2感染小鼠的藥效學初步研究》,實驗對象為OmicronBA.2,正式報告日期為2022年12月28日;中科國邦(北京)檢驗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IgM型納米免疫球蛋白防護噴霧劑檢測報告》,實驗對象為OmicronBF.7,正式報告日期為2023年2月8日;中科國邦(北京)檢驗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IgM型納米免疫球蛋白防護噴霧劑檢測報告》,實驗對象為OmicronBQ.1.1,正式報告日期為2023年2月8日;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研究生出具的《研究報告》,實驗對象為SARS-CoV-2(BA.5),正式報告日期為2023年3月2日。當事人在發布其銷售的“阿東液體口罩”廣告日之前,只有《深圳市第三人民醫院BSL-3實驗室實驗報告》的一份正式的實驗報告,實驗對象為OmicronBA.4。當事人在發布的廣告中宣傳“可以中和多種變異株”,雖然當事人提供了一系列檢測報告證明其發布的廣告可以中和OmicronBA.4、OmicronBA.2、OmicronBF.7、OmicronBQ.1.1毒株,但對于該產品有效作用的變異株在發布的廣告中沒有具體表明。 另查,當事人在上述廣告頁面中存在“噴一次可持續24小時”字樣,該結論是由實驗室通過實驗得出的,而在該廣告頁面中無上述結論由實驗室得出字樣。 |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18)第五十九條第二款 |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 處罰內容 | 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30000元; | |
| 罰款金額(萬元) | 3 |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 |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5-19 | |
| 處罰有效期 | 2099-12-31 | |
| 公示截止期 | 2023-08-19 | |
| 處罰機關 |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
| 備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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