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遵銀保監罰決字〔2023〕15號 | ||
被處罰當事人姓名或名稱 | 個人姓名 | ||
單位 | 名稱 |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習水支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 | 王睿 | ||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 | 虛掛中介業務套取手續費 | ||
行政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一百六十一條 | ||
行政處罰決定 | 罰款十三萬元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遵義監管分局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 2023年6月28日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遵銀保監罰決字〔2023〕15號 | ||
被處罰當事人姓名或名稱 | 個人姓名 | ||
單位 | 名稱 |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習水支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 | 王睿 | ||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 | 虛掛中介業務套取手續費 | ||
行政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一百六十一條 | ||
行政處罰決定 | 罰款十三萬元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遵義監管分局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 2023年6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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