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3月31日,南京市生態環境局網站公開行政處罰信息(鼓樓區),涉及南京創立再生資源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寧環罰〔2023〕06036號)。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處罰事由 | 處罰依據 | 處罰結果 | 處罰決定日期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寧環罰〔2023〕06036號 | 南京創立再生資源有限公司 | 91320115MA200UGC2W |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條“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禁止夜間進行產生噪聲的建筑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施工作業,因生產工藝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須連續施工作業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施工作業的,應當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的證明,并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條第二項“違反本法規定,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責令暫停施工:(二)未按照規定取得證明,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夜間進行產生噪聲的建筑施工作業的” | 1、責令改正; | 2023/3/31 | 桂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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