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22期)。

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22期)
2023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我區4家經營者4批次產品不合格。現將不合格產品核查處置完成情況通告如下:
一、江北區恒和之都超市銷售的螺絲椒(辣椒)
(一)抽檢基本情況
江北區恒和之都超市(以下簡稱“當事人”)銷售的螺絲椒(辣椒),經抽樣檢驗,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經營的上述不合格食品購進自重慶天鮮利眾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了進貨查驗。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進行自查整改,指導當事人認真履行進貨查驗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及時清理不合格食品,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當事人在經營場所張貼了召回公告,對購買了該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費者發布了召回通知,并已向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報告。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當事人涉嫌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應當依法予以處罰。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第五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二十八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處罰,沒收違法所得62.64元。
二、重慶誼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區紅原路東原分公司銷售的三黃雞(雞肉)
(一)抽檢基本情況
重慶誼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區紅原路東原分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銷售的三黃雞(雞肉),經抽樣檢驗,尼卡巴嗪項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經營的上述不合格食品購進自重慶奇墾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履行了進貨查驗。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進行自查整改,指導當事人認真履行進貨查驗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及時清理不合格食品,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當事人在經營場所張貼了召回公告,對購買了該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費者發布了召回通知,并已向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報告。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當事人涉嫌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應當依法予以處罰。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第五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二十八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處罰,沒收違法所得9元。
三、江北區聯恩生活超市銷售的牛蛙
(一)抽檢基本情況
江北區聯恩生活超市(以下簡稱“當事人”)銷售的牛蛙,經抽樣檢驗,恩諾沙星項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經營的上述不合格食品購進自渝北區黃毛水產批發經營部,履行了進貨查驗。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進行自查整改,指導當事人認真履行進貨查驗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及時清理不合格食品,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當事人在經營場所張貼了召回公告,對購買了該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費者發布了召回通知,并已向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報告。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當事人涉嫌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應當依法予以處罰。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第五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二十八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處罰,沒收違法所得32.12元。
四、重慶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兩江新區和煦路分公司銷售的泥鰍
(一)抽檢基本情況
重慶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兩江新區和煦路分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銷售的泥鰍,經抽樣檢驗,恩諾沙星項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購進上述不合格食品前已履行進貨查驗義務,且按規定查驗相關證明材料。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進行自查整改,指導當事人認真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防止再次購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當事人在經營場所張貼了召回公告,對購買了該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費者發布了召回通知,并已向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報告。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當事人涉嫌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禁止銷售下列農產品:(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向我局提供了供貨商的資質、進貨憑證以及快檢合格證明,在銷售前已履行進貨查驗義務,且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能提供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銷售者履行了本辦法規定的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用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免予處罰,但應當依法沒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產品;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的上述違法行為免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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