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10月31日,南京市浦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的公告(2023年第10期)。

關于南京市浦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的公告(2023年第10期)
現將浦口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的不合格食品的相關單位處置情況公布如下:
南京市浦口區柳師傅糕點加工經營部生產的饅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現查明當事人使用了少量脫氫乙酸鈉加工生產一批饅頭,數量約800個,貨值320元,已售罄。未召回原因:因銷售食用完畢,無法召回。經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使用食品添加劑導致。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對該當事人沒收1袋脫氫乙酸鈉,沒收違法所得40元,罰款10000元。
南京市浦口區書逢果蔬店經營的辣椒,噻蟲胺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查,該企業購進上述產品20公斤,共計20公斤,貨值80元,已售罄。未召回原因:因銷售食用完畢,無法召回。經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種植環節農藥使用過量所致。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對該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29.60元,罰款2000元。
南京林美記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飯碗和湯碗,飯碗的大腸菌群項目,湯碗的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和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對該當事人給予警告處罰。
浦口區馨寶麻辣燙店使用的筷子,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對該當事人給予警告處罰。
南京市康新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生產的消毒餐具(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對該當事人給予警告處罰。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浦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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