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蘇銀保監罰決字〔2023〕3號 | ||
被處罰 當事人 | 個人 | 姓名 | 謝蘊韜 |
單位 | 恒大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 | ||
單位 | 名稱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 | |||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 | 對恒大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業務數據記載不真實的行為負有責任 | ||
行政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一百七十一條 | ||
行政處罰決定 | 警告,并處7萬元罰款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江蘇監管局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 2023年1月3日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蘇銀保監罰決字〔2023〕3號 | ||
被處罰 當事人 | 個人 | 姓名 | 謝蘊韜 |
單位 | 恒大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 | ||
單位 | 名稱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 | |||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 | 對恒大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業務數據記載不真實的行為負有責任 | ||
行政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一百七十一條 | ||
行政處罰決定 | 警告,并處7萬元罰款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江蘇監管局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 2023年1月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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