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號),海關總署對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86號(關于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注冊登記和備案企業信用管理辦法》所涉及法律文書格式文本的公告)附件2、4、8、9、10、12、14、16法律文書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法律文書格式文本詳見附件。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86號附件2、4、8、9、10、12、14、16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
海關總署
2024年2月2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號),海關總署對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86號(關于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注冊登記和備案企業信用管理辦法》所涉及法律文書格式文本的公告)附件2、4、8、9、10、12、14、16法律文書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法律文書格式文本詳見附件。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86號附件2、4、8、9、10、12、14、16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
海關總署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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