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玉勝
日前,中國銀保監會發布警惕“投資養老”“以房養老”金融詐騙的風險提示。為應對老齡化社會的到來,近年來,我國保險機構嘗試推出了“以房養老”的商業保險業務。讓人料想不到的是,有不法分子卻堂而皇之地打著“以房養老”的旗號招搖撞騙,致使不少老人房財兩空。
(據6月24日《經濟日報》)
我國社會老齡化程度日益加深催生出養老方式的多元和市場對“銀發經濟”的開掘。“以房養老”就是成功將兩者有機融合而推出的一種創新型商業養老保險。老年人將擁有產權的住房抵押給銀行或特定金融機構,以取得貸款用于養老,老人在世時仍保留房屋居住權,去世后則用住房還貸。
相對于其他養老模式,“以房養老”的優勢在于它滿足了老年人“居家養老”的訴求,對老年人晚年的生活環境、生活方式影響不大;同時,也有助于將隱形的不動產投資有效變現,盤活了老人資產。不過,正是緣于這些優勢與便利,誘使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這塊“肥肉”。他們借用國家政策的名義,實施“抵押—借貸—理財”的忽悠套路,打著“以房養老”、有高收益回報等旗號,宣稱老人每月可獲得相應的“養老金”,誘騙老年人辦理房產抵押,再把借來的錢拿去買其所推薦的理財產品。待老人將房產抵押貸款獲取的資金打給其公司后,公司人員便失聯跑路。
老年人輕信“以房養老”騙局,固然有自身警惕性不高和貪圖高收益回報的原因,但也透出他們對“以房養老”政策的信任與期待。這實際上也反映出相關部門對此項政策的宣傳不夠和推進緩慢。從2014年6月,原保監會發布《關于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并在7月1日執行試點迄今,已有7年時間,個中的肯定、質疑、期待、建議等聲音此起彼伏,此類保險目前仍處于試點階段,且比較小眾。究其原因,既受困于房價未來估值不明朗、專業能力要求較高,也不無準入門檻高、法律關系復雜、風險隱患多等因素。
遏制“以房養老”騙局,需要相關金融機構準確、全面地宣傳相關政策、披露相關情況。比如自身資質、房產抵押貸款的收益、成本及風險,具體產品信息、銷售渠道、銷售人員等,以確保消費者的知情權。
同時,要引導老年人樹立理性投資理財觀念。更為關鍵的,就是要增加“以房養老”的正規金融產品供應,升級產品和業務覆蓋范圍,讓“李逵”擠走“李鬼”,以實現“良幣驅逐劣幣”的整肅效應,讓“以房養老”真正惠及老年群體。
《中國質量報》【你評我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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