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等27個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推進對外文化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培育競爭新優勢 激活發展新動能
□ 本報記者 丁 瑩
近日,商務部等27個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推進對外文化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2025年,我國將建成若干覆蓋全國的文化貿易專業服務平臺,形成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數字文化平臺和行業領軍企業,我國文化產品和服務的競爭力進一步增強,文化品牌的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提高,文化貿易對中華文化走出去的帶動作用進一步提升、對文化強國建設的貢獻顯著增強。
培育文化貿易競爭新優勢
《意見》提出大力發展數字文化貿易。推進實施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建設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發揮國內大市場和豐富文化資源優勢,加強數字文化內容建設,促進優秀文化資源、文娛模式數字化開發。支持數字藝術、云展覽和沉浸體驗等新型業態發展,積極培育網絡文學、網絡視聽、網絡音樂、網絡表演、網絡游戲、數字電影、數字動漫、數字出版、線上演播、電子競技等領域出口競爭優勢,提升文化價值,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中華文化符號。
擴大出版物出口和版權貿易。推動主題出版物出口,擴大文學藝術、傳統文化、哲學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出版物和學術期刊、教材、少兒讀物、學術數據庫產品出口。積極發展版權貿易,擴大版權出口規模,提升版權出口質量,優化內容品質和區域布局,拓展版權出口渠道和平臺。提升外向型圖書整體策劃、編輯出版和設計印刷水平,積極參與國際合作出版,提高國際市場影響力。
《意見》強調鼓勵優秀廣播影視節目出口。支持電影、電視劇、紀錄片、動畫片、綜藝節目創作和出口,加大海外推廣力度,做強“中國聯合展臺”,創新敘事方式,推進中國故事和中國聲音的全球化表達、區域化表達、分眾化表達。加強與海外媒體平臺合作,拓展廣播影視節目出口渠道。鼓勵影視制作機構開展國際合拍。
支持擴大文藝精品出口。鼓勵各類演藝機構創作開發體現中華優秀文化、面向國際市場的演藝精品,開展海外巡演和海外社交媒體平臺演出,推動民族特色戲劇、音樂、舞蹈、曲藝、雜技走出去,帶動舞美設計、舞臺布景創意和舞臺技術裝備創新和出口。培育演藝服務出口特色品牌,提升對外演藝服務能力。
推動中華特色文化走出去。加強傳統文化典籍、文物資源、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數字化、網絡化轉化開發,面向海外用戶開發一批數字文化精品。支持藝術家、傳承人等與專業機構開展合作,實現資源整合,共同開拓國際市場。大力促進中國餐飲、中醫藥、中國園林、傳統服飾和以中國武術、圍棋為代表的傳統體育等特色文化出口。
促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出口。加強與世界各國、各地區創意設計機構和人才的交流合作,推動中華文化符號的時尚表達、國際表達。發揮文化文物單位資源優勢,加大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力度,擴大文化創意產品出口。發揮建筑設計、工業設計、專業設計優勢,支持原創設計開拓國際市場。推動將文化元素嵌入創意設計環節,提高出口產品和服務的文化內涵。
激活文化創新發展新動能
《意見》提出提升文化貿易數字化水平。推動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促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應用,賦能文化產業和貿易全鏈條,帶動傳統行業數字化轉型,提升企業數字化運營能力。適應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鼓勵線上線下相融合的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鼓勵文化企業積極利用全球創新資源,深化國際產業和技術合作。
加強國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設。優化國家文化出口基地營商環境,為文化貿易企業、人才、資本、技術、數據、信息集聚創造有利條件,完善多元化支持舉措,建設文化出口高地,發揮基地集聚示范引領效應。鼓勵各地區挖掘特色優勢文化產業出口潛力,延伸產業鏈,完善服務鏈條,建設各具特色的文化出口基地。
鼓勵數字文化平臺國際化發展。引導文化領域平臺類企業規范健康發展,支持平臺企業做大做強,支撐中小企業開展技術、內容、模式創新。鼓勵平臺企業積極開拓國際市場,提升平臺海外影響力,帶動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
《意見》強調創新發展數字內容加工等業務。發揮綜合保稅區政策功能優勢,支持開展“兩頭在外”的數字內容加工業務,研究完善監管模式,鼓勵企業為境外生產的影視、動漫、游戲等提供洗印、譯制、配音、編輯、后期制作等服務。支持在具備條件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開展文物、藝術品倉儲、展示、交易和文物鑒定等業務。
此外,《意見》提出,深化文化領域改革開放應積極探索高水平開放路徑,深化文化領域審批改革,擴大優質文化產品和服務進口。通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加強國際化品牌建設、發揮平臺載體賦能作用和擴大文化領域對外投資4項措施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通過健全文化貿易合作機制、拓展文化貿易合作渠道、聚焦重點市場深化合作拓展合作渠道網絡;通過完善投入機制、創新金融服務、落實稅收政策、提升便利化水平完善政策措施。同時,提出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人才支撐、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完善統計評價體系以加強組織保障。
《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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