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6月是第20個全國“安全生產月”,主題為“落實安全責任,推動安全發展”,遼寧省大連市市場監管局為提升特種設備安全水平,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從5月下旬開始,通過開展液化石油氣瓶專項整治“回頭看”、推動全市氣瓶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加大督導檢查過程中的執法力度等一系列舉措,在該市范圍內加強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監管,規范燃氣充裝經營秩序,有效預防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隱患。

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回頭看”
要求各液化石油氣瓶充裝單位在2020年液化石油氣瓶和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基礎上,檢查2020年專項整治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對未完成整改的問題要建立臺賬,督促其完成整改。同時要求各基層局強化監督檢查,督促充裝單位完成隱患整改,嚴厲打擊充裝超期未檢氣瓶、翻新“黑氣瓶”、應報廢氣瓶的違法違規行為。
推動氣瓶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
鼓勵已建成氣瓶質量安全追溯體系的充裝單位購買氣瓶安全責任保險,實行“一瓶一險”;承擔相關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要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加強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依法嚴格核發氣瓶充裝許可證,凡未達到氣瓶充裝許可條件中基本條件的氣瓶充裝單位,組織現場鑒定評審時不得通過;督促各基層市場監管局配合住建部門貫徹落實《遼寧省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合力推進氣瓶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
加大對充裝單位的檢查執法力度
一是發揮部門優勢,加強工作協調聯動,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及時移交執法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執法部門要將案件處理情況依法公開,并及時反饋安全監察機構。
二是落實市場監管總局《2021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方案》要求,以打擊充裝翻新“黑氣瓶”為重點,進一步加強對液化石油氣瓶充裝單位和檢驗單位的檢查。
三是以案明示,宣傳違法案例,充分發揮警示震懾作用,有效遏制違法現象,化解和防范特種設備安全風險。
截至目前,大連市市場監管局已對16家液化石油氣充裝站開展了“回頭看”檢查,發現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不完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標志未置于顯著位置等問題11個,已責令相關單位限期完成整改,并要求屬地監管部門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回訪。
下一步,該局將持續加大檢查頻次和力度,督促各充裝單位切實落實氣瓶充裝安全責任和各項規章制度,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氣瓶充裝使用安全。
【小知識】
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 這些知識要知道
1、液化石油氣鋼瓶的生產廠家必須是取得國家特種設備制造許可的單位,一般在鋼瓶護罩上都有其制造許可證編號(以TS開頭)。
2、在每只液化石油氣鋼瓶的角閥根部,都套著打銃有檢驗日期鋼印的檢驗環,鋼瓶每4年檢驗1次,通過它可以知道鋼瓶是否在檢驗有效期內;如果不在檢驗有效期內,請大家不要使用。
3、按照GB5842-2006《液化石油氣鋼瓶》(2007年2月1日實施)標準制造的鋼瓶,其設計使用年限為8年(在鋼瓶護罩上有氣瓶制造日期的標記),達到設計使用年限后,經安全評定合格可以繼續使用最長不超過一個定期檢驗周期,即最長使用年限為12年。在該標準實施前制造的液化石油氣鋼瓶,依據鋼印標記的出廠日期,使用年限達到15年的應當予以報廢。
4、國家對液化石油氣充裝實行充裝許可制度,用戶要選擇取得充裝許可的充裝站,不要相信街邊的小販子,大連市很多充裝站都有送罐車送罐服務到家。
5、鋼瓶在搬運途中要輕裝、輕放,不得在地上滾動、沖撞;嚴禁用開水加熱、火烤及日曬。不準橫放鋼瓶,不準倒殘液和劇烈搖晃。
6、企業在選用氣體報警器時要選用經相關國家授權的計量、防爆和消防部門認證或認可的合格產品;并定期對報警器進行檢查、維護和標定。
(供稿:遼寧省大連市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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