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記者 龔志偉)四川省樂山市市場監管局結合“春雷行動2023”,護航春耕農資市場,在查獲并搗毀一起假化肥生產窩點后,聯合涉案地市場監管部門和公安部門開展跨區域執法協作和行刑銜接,進行從生產到銷售的“全鏈條”溯源精準打擊。在涉案區域涉及的樂山、眉山、成都三市,從生產和銷售環節共查獲假化肥230噸。
2022年11月29日,接群眾線報,在前期摸排的基礎上,樂山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峨邊縣市場監管局、公安局對位于峨邊縣某公司廠區一生產銷售假冒磷肥的非法窩點開展現場檢查。現場發現包裝袋上印制“鈣鎂磷肥”字樣的疑似化肥產品78噸、印制有“鈣鎂磷肥”和“磷鉀肥”字樣的空包裝袋7000余條。執法人員當即對發現的疑似化肥產品和包裝袋進行扣押并抽樣送檢。檢驗顯示,抽檢樣品(疑似化肥產品)的有效五氧化二磷(P?O?)含量僅0.12%,遠低于樣品包裝袋標注的有效五氧化二磷(P?O?)≥12%的含量,檢驗結果為不合格。
經查,該批包裝袋上印制“鈣鎂磷肥”的產品實際為某某公司生產工業硅時產生的環保粉塵廢棄物“微硅粉”,該物質主要用途為水泥生產原料。劉某某以130元/噸的價格向該公司購買微硅粉,并雇傭工人在該公司微硅粉回收廠房內將微硅粉裝入印有“鈣鎂磷肥”和“磷鉀肥”的空包裝袋。如將該假化肥投入農業生產使用,不但難以使土壤增肥影響當季農時,還可能造成土壤板結等長期嚴重危害,坑農害農,性質惡劣。
為徹底從生產源頭到市場經營溯源打擊,樂山市市場監管局聯合相關部門開展跨區域聯動執法。經查,劉某某向樂山市犍為縣、五通橋區、眉山市彭山區、成都市蒲江縣多地銷售假化肥152噸,銷售金額6.84萬元,達到刑事追訴標準。市場監管部門對上述剩余假化肥依法實施扣押,并分別對銷售商涉嫌銷售假化肥立案調查。
劉某某等人生產銷售假化肥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相關規定,構成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為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提供便利條件等違法行為,該案主要嫌疑人已涉嫌犯罪。
目前,市場監管部門已對涉案7個當事人立案調查,涉嫌犯罪線索已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偵辦。市場監管部門將與公安機關密切合作,對假化肥流向進一步深挖細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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