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秦海峰)為提高城市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治理水平,推動建立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近年來,山西省堅持標準先行,以標準化夯實平臺規范化建設基礎。
2020年以來,山西省先后開展了4項地方標準的編制。一是率先編制了山西省《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立案、處置和結案標準》,在國家標準基礎上,增加了服務事項和法律依據。二是制定了《城市精細化管理標準(市容市貌篇)》,將干凈、整潔、有序等要求落實在城市道路、城市水域等11個評價點位中,專設了評價章節,并選擇4個城市,邀請廈門、煙臺、成都等地專家現場指導試評,確保標準的可操作性。三是制定了《城市居住區智慧化建設技術標準》,提前謀劃城市管理智慧化感知采集等設施建設。四是啟動《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驗收標準》修訂工作,細化了市縣平臺的驗收程序、條件和內容要求,為市縣平臺建設質量把好關。
《中國質量報》【資訊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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