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反映一家健身服務機構在網絡平臺發布的廣告使用了醫療用語,涉嫌廣告違法。經執法人員調查,該商家在網絡平臺經營“體態管理”“健康脊柱”等團購項目,其團購廣告中含有“腰椎間盤突出”“S型脊柱側彎”“開刀”“手術”等醫療用語。至案發,該商家共計銷售相關團購240單,共計銷售金額20736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本案商家作為健身服務機構,既未持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服務項目也與藥品、醫療器械無關,商家在其團購項目的宣傳中使用醫療用語的行為違法。
黃浦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部分健身服務機構在營銷“運動護理”“運動矯形”等商品或者服務時,將醫療用語作為廣告宣傳語使用,易使消費者產生誤解,從而造成延誤病情、耽誤治療的風險。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請仔細區分健身服務與疾病治療,合理運動,及時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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