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海西州格爾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格爾木某五金工具經銷部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2023年4月28日,海西州格爾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格爾木某五金工具經銷部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經查,格爾木某五金工具經銷部銷售的“昆侖之星”品牌產品未經商標持有人(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合法授權,在第I類防凍液(冷卻液)產品外包裝上非法使用“昆侖之星”文字標識和圖形標識,當事人的行為屬于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一款和第二款規定,格爾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作出如下處罰決定:1.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昆侖之星”牌冷卻液36桶;2.行政罰款0.9萬元。
案例二
海西州茫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茫崖某物流中心使用未經檢驗的特種設備案
2023年3月21日,海西州茫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茫崖某物流中心使用未經檢驗特種設備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經查,茫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茫崖某物流中心的特種設備進行檢查時,發現其使用的叉車(銘牌信息:規格型號CPC30HB-G6,整機編號:100944844,未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未經檢驗、操作人員無相應資格證,現場正在違法使用該叉車,執法人員現場下達了特種設備監察指令書,責令當事人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隱患。當事人使用未經檢驗的特種設備(叉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條第三款的規定,已構成使用未經檢驗的特種設備(叉車)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三條(一)(四)規定,以及第八十四條(一)、第八十六條之規定。茫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停止使用未經檢驗的叉車;2.行政罰款11.1萬元。
案例三
海西州格爾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格爾木某潔具經營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2023年6月13日,海西州格爾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格爾木某潔具經營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經查,當事人格爾木某潔具經營店購進的外包裝標注有“九牧王”文字標識的坐便器7臺,購進后對外銷售。經注冊商標持有人九牧廚衛股份有限公司鑒定為非本公司生產產品,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當事人上述行為違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海西州格爾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決定:1.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2.行政罰款0.63萬元。
案例四
海西州德令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德令哈某食品有限公司的未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案
2023年9月1日,海西州德令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德令哈某食品有限公司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經查,德令哈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未按《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和未按《規定》落實培訓考核食品安全員,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德令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作出如下處罰決定:1.警告;2.行政罰款:0.5萬元。
案例五
海西州天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天峻某餐飲服務單位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5月10日,海西州天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天峻縣某餐飲服務單位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或者由服務人員提示說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經查,當事人天峻縣某餐飲服務單位在經營過程中,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或者由服務人員提示說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天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依法作出如下處罰決定:1.警告。
案例六
海西州格爾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格爾木某科技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2023年4月23日,海西州格爾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格爾木某科技有限公司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經查,當事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獲得“高新技術企業”備案認定資質,在自設網站宣稱“青海某科技有限公司是集烷基金屬系列產品、化工中間體研發、生產和銷售為一體的高新技術企業”字樣,屬于虛假宣傳。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規定,海西州格爾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虛假的商業宣傳的違法行為作出如下處罰決定:1.行政罰款10萬元。
案例七
海西州德令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德令哈某醫院發布違法廣告案
2023年9月12日,海西州德令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德令哈某醫院發布違法廣告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經查,德令哈某醫院微信公眾號發布的醫療廣告,其內容含有醫療廣告的表現形式不得含有的情形,且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七條。同時也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海西州德令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作出如下處罰決定:1.行政罰款0.12萬元。
(供稿:青海省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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