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壓緊壓實包保督導責任,強化深化主體責任意識,落實落細風險管控職責,加快形成包保督導與監管執法銜接緊密、相互配合、相互監督的聯動模式,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現發布2023年食品安全“兩個責任”包保督導閉環處置典型案例。
希望全市食品生產經營單位
以案為鑒,汲取教訓
切實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主動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2023年11月9日,秀英區市場監管部門在“落實屬地食品安全責任平臺”(以下簡稱“平臺”)上收到包保干部反饋的海口市長流實驗學校未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問題線索后,及時認領問題,組織執法人員現場監督檢查。經查,當事人存在未按要求配備食品安全員、未制定《食品安全員守則》等行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等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截至目前,當事人已按要求配備食品安全員、制定實施《食品安全員守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在“平臺”向包保干部反饋主體整改、現場檢查及立案查處情況。

2023年11月20日,秀英區市場監管部門在“平臺”上收到包保干部反饋的海口市秀英區天使城堡幼兒園未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問題線索后,及時認領問題,組織執法人員現場監督檢查。經查,當事人存在未按要求配備食品安全員、未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等行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等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截至目前,當事人已完成整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在“平臺”向包保干部反饋主體整改、現場檢查及立案查處情況。

2023年11月24日,秀英區市場監管部門在“平臺”上收到包保干部對海南駿豪旅游發展有限公司(員工餐廳)未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問題線索后,及時認領問題,組織執法人員現場監督檢查。經查,當事人存在未按要求配備食品安全員、未制定《食品安全員守則》等行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等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截至目前,當事人已完成整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在“平臺”向包保干部反饋主體整改、現場檢查及立案查處情況。

2023年11月16日,包保干部對海南鴻翔一心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海口興丹路分店開展包保督導時,發現當事人存在未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問題,并將問題上傳至“平臺”。瓊山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認領問題,組織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存在未按要求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未落實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等違反《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相關規定的行為,市場監管部門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等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截至目前,當事人已完成整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在“平臺”向包保干部反饋主體整改、現場檢查及立案查處情況。

2023年11月16日,包保干部對海南樂美匯超市有限公司開展包保督導時,發現當事人存在未按要求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問題,隨即將問題上傳至“平臺”。瓊山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認領問題,組織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存在未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食品安全員未每日根據風險管控清單進行檢查等行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截至目前,當事人已完成整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在“平臺”向包保干部反饋主體整改、現場檢查及立案查處情況。

2023年11月23日,包保干部對海口拾谷鄉餐飲服務有限公司開展包保督導時,發現當事人存在未按要求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問題,隨即將問題上傳至“平臺”。瓊山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認領問題,組織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存在未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未按規定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檢查記錄》等行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截至目前,當事人已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在“平臺”向包保干部反饋主體整改、現場檢查及立案查處情況。

2023年11月15日,包保干部對海口市美蘭區麒麟幼兒園食堂開展包保督導時,發現當事人存在未按要求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問題。包保干部將督導發現的上述問題上傳至“平臺”,并反饋至市場監管部門。美蘭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認領問題,組織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存在未按要求填報《每日食品安全檢查記錄》《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報告》《每月食品安全調度會議紀要》的行為,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題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題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截至目前,當事人已完成整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在“平臺”向包保干部反饋主體整改、現場檢查及立案查處情況。

2023年11月17日,包保干部對海口美蘭佳盛禾商行開展包保督導時,發現當事人存在未按要求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問題。包保干部將督導發現的上述問題上傳至“平臺”,并反饋至市場監管部門。美蘭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認領問題,組織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未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行為,違反《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截至目前,當事人已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在“平臺”向包保干部反饋主體整改、現場檢查及立案查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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