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進一步提高電動車質量安全監管,守牢電動車質量全鏈條安全底線,近日,甘肅省張家川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縣消防隊、縣公安局、縣工信局、縣應急管理局開展電動車質量安全全鏈條專項檢查。
重點檢查在售電動車及其電池等相關配件能否“四做到”:一是做到有車輛合格證及車輛一致性證書;二是做到質量安全公示;三是做到“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四是做到產品標簽、標識齊全。同時,要求銷售者要執行進貨檢查制度,審核商家資質,嚴格索證索票,保障銷售電動車的質量,嚴禁銷售非法改裝的電動車等。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還向電動車經營戶宣傳電動自行車新標準以及生產、銷售、使用違標車輛的危害及后果,警示銷售企業不銷售違標電動自行車。
截至目前,共出動執法人員18人次,檢查電動車經營戶33家,簽訂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33份,未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下一步,張家川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以重要節點、重要場所、重點人群為基礎,持續加強對電動車銷售的監管,開展電動車產品質量檢查聯合執法行動,做到對經營單位全覆蓋,確保張家川縣電動車產品質量安全。(通訊員 楊振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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