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經營行為,近日,山西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電動自行車銷售管理規范》DB 14/T 3087-2024(以下簡稱《規范》)地方標準,自2024年12月3日實施。
《規范》對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的基本要求、經營場所、人員要求、經營行為、電池管理、主體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旨在規范電動自行車銷售服務,確保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的健康有序發展,保護消費者權益,提升行業整體水平。
該項地方標準由山西省市場監管局提出,山西省市場監管質量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山西省機械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有限公司為主要起草單位,推動山西省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經營行為規范化、標準化。下一步,將深入宣貫該項地方標準,確保《規范》的各項要求落實到位。同時,加強對電動自行車銷售市場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違反《規范》的行為,為山西省電動自行車行業的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來源:山西省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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