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民營醫院價格監督”的問題,市場監管總局近日作出回復。

問:
我想咨詢一下,我知道民營醫院都是自主定價的。民營醫院有國際部收費,但是國際部收費在公示中只公示了一部分。收費明細中很多是國際部沒有公示的收費項目,請問是否合理?沒有公示的收費項目是否屬于亂收費,是否可以要求醫院退回。
總局回復:
按照價格法的有關規定,經營者提供服務,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經營者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如果您發現醫院違反明碼標價規定,請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舉報投訴。
回復部門: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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