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政府網站2022年5月12日消息,大興區通報一批餐飲門店食品安全問題,含北京絕絕食品有限公司、北京漁洋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小城大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等。
1、北京劉東博餐飲服務中心,當事人未按規定制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2、北京浩巒帆雪餐飲服務中心,當事人未按規定制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3、北京春迎商貿中心, 當事人未按規定制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4、北京佳麗華宇餐飲服務中心,當事人未按規定制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5、北京駿勝餐飲服務有限公司,當事人未按規定制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6、北京絕絕食品有限公司,當事人未按規定制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7、北京漁洋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當事人未按規定制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8、北京李趙合五金店,當事人未按規定制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9、北京永昌餐飲服務中心,當事人未按規定制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10、北京小城大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當事人未按規定制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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