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日前,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北京麥田房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因違反廣告法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京朝市監處罰〔2022〕8790號顯示,當事人有自己的官網,官網名稱為北京麥田房產經紀有限公司,在推廣銷售中宣傳內容“福州麥田業界排名穩居第一,廈門麥田業界排名第一,平均單店業績業界第一,平均個人業績業界第一”,以上資料、數據未表明出處。
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一條第二款,依據相關規定,對當事人罰款5萬元并責令改正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一條:廣告內容涉及的事項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與許可的內容相符合。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準確,并表明出處。引證內容有適用范圍和有效期限的,應當明確表示。
本網注意到,上述處罰決定日期為2022年6月29日,就在前一天,該公司剛被北京市住建委通報處罰。據了解,北京麥田房產經紀有限公司在安居客網站對外發布標題為“業主換房!急售!方莊地鐵,芳林苑,潘家園,通體陽臺,滿五年”,所屬小區:芳林苑;售價618萬元;面積99㎡的出售房源信息(房源信息為2022年5月11日網絡房源執法檢查中執法人員隨機抽取),該公司無法提供與委托人簽訂的該出售房源房屋出售經紀服務合同等相關資料。北京麥田房產經紀有限公司未經委托人書面同意,擅自對外發布房源信息。依據相關規定,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對該公司罰款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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