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取消未提交普通化妝品年度報告的備案產品的通告
根據《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五十九條和《國家藥監局關于實施〈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有關事項的公告》(2021年第35號)以及《化妝品監督管理常見問題解答(四)》等規定,我局已取消在規定期限內(2022年6月30日前)未通過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化妝品注冊備案信息服務平臺提交年度報告的我省備案產品(附件1)。
根據政策要求,若你單位認為我局在取消備案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影響你的合法權益,可以自收到本通告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山東省人民政府(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文化東路50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電話:0531-51781827),也可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展覽路北露園1號,電話:010-88330571)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本通告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地址:濟南市歷下區歷山路147號,電話: 0531-81691000)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通告。
附件:
山東省普通化妝品取消備案清單(未提交年度報告備案產品).pdf
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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