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消費糾紛化解在基層
重慶涪陵區老梅調解室強化基層消費維權工作取得實效
□ 文光輝 戴慶盈
近日,重慶市涪陵區市場監管局崇義街道市場監管所(以下簡稱崇義所)有關負責人介紹,自2018年老梅消費糾紛調解工作室(以下簡稱老梅調解室)成立至今,已受理各類消費糾紛8200余件,其中成功調解7511件,成功率92%,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2600余萬元。該局以老梅調解室為抓手,著力強化基層消費維權工作取得成效。
基層市場監管所是消費維權工作的前沿陣地,基層消費維權工作的成效,與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直接相關。強化基層消費維權工作,提高消費維權工作效能,成為市場監管部門亟待探索的課題。
2018年,涪陵區市場監管局、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決定在地處城鄉接合部,消費糾紛較多的崇義所設立消費糾紛調解工作室,負責轄區消費維權工作。以在該所長期擔任所長、黨支部書記,具有豐富調解經驗的梅道渠的姓氏命名,并由其擔任首席調解員,與該所另一位有豐富工作經驗的工作人員組成工作團隊。
為確保消費糾紛調解工作有序開展,老梅調解室建立《老梅消費糾紛調解室工作制度》《老梅消費糾紛調解室消費糾紛調解工作程序》,并在廣泛征求轄區商場、超市經營者意見的基礎上,建立《商場(超市)消費者投訴站受理消費者投訴工作制度》《商場(超市)消費者投訴站先行賠付制度》,使老梅調解室能夠長期、規范地開展消費糾紛調解工作。
為提高消費糾紛調解工作質量,老梅調解室建立先行賠付制度。2018年,老梅調解室指導涪陵寶龍廣場建立消費糾紛調解委員會,在入駐商圈的經營者中挑選有調解能力、熱心調解工作的經營者兼任調解員,并試行《商場(超市)消費者投訴站先行賠付制度》,發生消費糾紛后,消費者可直接向商場(超市)消費糾紛調解委員會投訴,對其中適合先行賠付制度要求的,由調委會對消費者進行先行賠償。這一措施不僅能夠及時解決消費糾紛,也大大提升了轄區商場的整體信譽度,受到消費者和經營者的普遍贊譽。
引進第三方、第四方調解機制,是老梅調解室實施的又一重要措施。按照這一模式,當消費糾紛爭議較大、情況較為復雜時,除當事人和老梅調解室工作人員外,將邀請商場消費糾紛調解委員會人員作為第三方代表參與調解;對爭議大,情況特別復雜的消費糾紛,除上述三方外,還邀請媒體代表作為第四方代表參與消費糾紛的調解。這一措施的實施,規避了部分消費者或經營者無理“纏述”情況的發生,有利于有效化解部分重大疑難消費糾紛。
今年1月,涪陵區某專科醫院房屋裝修工程完成后不久,便出現房屋漏水問題。該院懷疑是管線質量問題造成,找到建材銷售方要求賠償,但遭到拒絕。崇義所接到投訴后,梅道渠和同事立即前往裝修現場開展調查,并與供貨方、施工方溝通情況。但雙方各執一詞。老梅當機立斷,邀請商場調解委員會和媒體代表參與事件的調查和糾紛調解,同時建議打開已被封埋的管線進行現場驗證。看到已經爆裂的波紋水管,供貨方立刻承認錯誤。但是,在協商賠償金額時再次發生分歧。院方認為,供貨方應該既賠償水管管線,又賠償因重新裝修房屋產生的其他費用。而供貨方認為,一根波紋管的價格是22元,加上重新安裝這根水管的費用,最多只能賠償數百元,重新裝修房屋產生的其他費用,一概不能承擔。老梅調解室工作人員多次開展調解,雙方終于達成共識,由供貨方賠償院方各種損失費共3萬元。
《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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