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福建省晉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晉市監處罰〔2023〕17-7號)。

晉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晉市監處罰〔2023〕17-7號
當事人:李京燕 性別:女
身份證號碼:513029******4069
聯系地址:四川省大竹縣********
聯系電話:15060******
本局于2022年11月18日收到晉江市公安局出具《關于退回李京燕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的函》(晉公法【2022】3321號),當事人李京燕涉嫌經營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我局于2022年11月28日立案調查。
2022年1月17日本局執法人員對晉江市梅龍小區17幢1212號的場所進行檢查,當事人李京燕配合檢查。本局對現場存放的22盒纖俏So壓片糖果進行監督抽檢,檢驗結論為不合格(報告編號:【NO:FS20220304501】)。具體為纖俏So壓片糖果(生產日期2021-05-09,抽樣基數22盒)檢驗項目1.西布曲明,標準要求為:不得檢出,實測值為3.70×10^6,單項判定結果為不合格; 2. N,N-雙去甲基西布曲明, 標準要求為:不得檢出,實測值為371,單項判定結果為不合格; 3.N-單去甲基西布曲明,標準要求為:不得檢出,實測值為1.49×10^3,單項判定結果為不合格;依據BJS 201701《食品中西布曲明等化合物的測定》,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本局于2022年4月24日將檢驗結果送達當事人,當事人對檢驗結果未提出異議。
經查,當事人在位于晉江市梅龍小區17幢1212號的場所通過淘 寶店鋪“新新瘦身館”及微信經營纖俏So壓片糖果。至被查獲時止,分5批次共購進纖俏So壓片糖果44盒,銷售16盒,平均售價為257.25元/盒。其中生產日期為2021年5月9日的纖俏So壓片糖果25盒,貨值金額為6431.25元。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李京燕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卷宗、詢問筆錄等。
2023年2月17日,本局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晉市監 〔2023〕17- 8號),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或申辯意見。
當事人經營添加西布曲明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構成經營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
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符合《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行政處罰裁量權的適用規則》第十一條第(一)項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情形,但因當事人所經營食品系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對人體健康危害較大,故不予從輕,參照《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行政處罰裁量權的適用規則》一般情節予以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本局決定對當事人處罰如下:1、責令改正;2、沒收違法經營的食品纖俏So壓片糖果22盒(其中20盒已用于抽檢);3、罰款12.5萬元。
以上罰款為人民幣12.5萬元。當事人應當在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憑福建省政府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繳款碼)通過銀行網點或者電子支付系統繳款。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超出罰款的數額。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晉江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晉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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