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重慶市場監管系統加強餐飲環節浪費行為監管,嚴格執法檢查,切實強化經營主體守法意識和節約理念,現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2023年3月15日,大渡口區市場監管局對大渡口區某餐飲店進行現場檢查,現場發現有消費者存在餐飲浪費現象。經查,當事人未在該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或就餐區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主動引導消費者合理消費,致使消費者出現浪費行為。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相關規定,根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大渡口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27日,萬州區市場監管局對萬州區白巖一支路某餐飲經營場所進行日常檢查,現場發現當事人未在場所內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同時當事人也未在其網上銷售頁面向消費者提供食品分量、規格或建議消費人數等信息。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相關規定,萬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21日,江津區市場監管局在對江津區油溪鎮某餐飲經營店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未在其經營場所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服務人員未提示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
當事人行為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江津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本局決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

2023年3月22日,沙坪壩區市場監管局在對沙坪壩區渝碚路某餐飲館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在其經營場所內未進行防止食品浪費的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的標識。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沙坪壩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15日,江北區市場監管局在對江北區北濱太陽城1號街某餐館經營場所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現場發現有消費者存在餐飲浪費現象。經查,當事人在顧客點餐時以擔心對方無法吃飽為由,存在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的行為。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二款的相關規定,江北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22日,酉陽縣市場監管局在對轄區某餐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現場發現當事人未在餐飲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相關規定。酉陽縣市場監管局依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責令當事人改正,并給予警告處罰。

2023年3月22日,南川區市場監管局對轄區某餐館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現場食品自助區域未設置防止食品浪費提示,同時當事人在經營時段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南川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24日,長壽區市場監管局在對轄區某餐館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相關規定,長壽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警告行政處罰。

2023年3月22日,梁平區市場監管局對轄區某包子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在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張貼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標識,同時該店經營者和服務人員未對消費者“適量點餐”進行提醒。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梁平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責令限期改正和警告行政處罰。

2023年3月23日,開州區市場監管局對某餐飲店開展執法檢查時,發現其經營場所內未發現有防止食品浪費相關的提示提醒,其菜單上也未發現防止食品浪費相關的提示提醒內容,并在其經營過程中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根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開州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警告的當場行政處罰。(來源:重慶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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