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許可程序暫行規定》第四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四條和《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決定>有關事項的通知》(國市監質監〔2019〕188 號)規定,在對寧夏榮昇包裝材料有限公司證后例行檢查中,現場核查結論為不合格,決定對該企業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予以撤銷(具體信息見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撤銷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名單
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廳
2024年8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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